情感口述故事:深圳更应立法允许夫妻互查财产制度…… – 分享日记

情感口述故事:深圳更应立法允许夫妻互查财产制度……

早上出差广州,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一条新闻,说是今后在广州,夫妻一方持有有效证件向有关部门互查另一方财产情况,其实这样消息早在前年就有见诸报端,当时我就在心里为广州的“妻子”们叫好了,昨日闭幕的广州人大常委会议终于通过了《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那么广州的“妻子”们就再也不会对丈夫的财产一头雾水而迷惑了,从今往后她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查老公的财产,特别是那些在外面有女人而想抛弃原配又不想分财产的“负心汉”们也掂量掂量自己荒唐的行为了! 在心里为广州的“妻子”们感到高兴的同时,也要开始为深圳的“妻子”们鸣不平了——其实,在深圳,我们政府部门更应该制定这样一个法规,来切实保护深圳“妻子”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不受侵害了! 一、深圳婚外情现象越来越严重,“婚外情”已经成为深圳人婚姻的头号大敌,因婚外情而离婚的丈夫们都会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最后,作为受害者妻子一方很多都落得“人财两空”的地步了。 深圳的“年轻”、“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多”、“信息发达”、“夜生活丰富”、“老板大款多”“毗邻香港”等自身特性,注定了深圳是一个很容易滋生感情的城市,来深圳的年轻男男女女们在努力奋斗自己的明天的同时更需要精神上的抚慰,出于生存的压力和美色的诱惑,在深圳这样一个处处充满“金钱”与“美女”并存的城市里,婚外情更能一触即发,网络搜索“深圳婚外情现象”,竟然会有不低于百万条信息,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有信息说“深圳市妇联1996年至1999年有关包“二奶”的投诉365宗,其中1996年69宗,1997年96宗,1998年200宗,一年比一年增多,可见包“二奶”问题的严重性。”两年前,就有央媒报道说:深圳近年对亲子鉴定的需求以每年50%的速度增加,仅市人民医院每年就要做1000多例。深圳甚至出现了以亲子鉴定为主业的“深圳太太鉴定所”一类的民营机构。深圳市某司法机关一位负责人甚至称:“深圳已经成为全国亲子鉴定最‘热’的地区。”!就我个人从业情况而言,我每年所接受婚外情案件的委托与咨询个案也是在逐年增加! 婚外情现象的增加,它的危害性不仅仅是违背传统伦理道德规范、败坏社会风气和破坏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等上层影响,更严重的是它是实实在在的影响家庭稳定,导致大量家庭破裂、解体。爱情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丈夫一旦有了新欢,自然对妻子的感情慢慢淡薄,夫妻产生矛盾在所难免,最终导致家庭破裂、解体。根据我个人接受委托和与深圳部分婚姻家庭律师所了解到的情况而言:婚外情已经成为深圳人离婚的头号大敌了!其他诸如“夫妻感情不和”等现象也是有丈夫外遇所引起! 自然,在因“婚外情”而离婚大战中,很多婚外情受害者尤其是作为妻子的一方往往对丈夫婚姻持续期间所持有的财产情况毫不知情!而当丈夫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妻子”们更是措所不及,即便有所察觉也发现老公早已将财产转移出去了!去年我在承办一庄妻子委托调查丈夫婚外情案件时,老公仅仅只将自己的工资卡交与妻子保管,并且还一直租住在某农民房,可事实上我们通过调查居然查出老公为自己的情人两年前就在蛇口某高档小区买下一百多平米的豪宅,还为情人购置一两价值二十多万的轿车! 二、深圳家庭结构多样化且并不稳定,但无论是哪种家庭,男人(丈夫)都掌握着夫妻财产的主动权,女人(妻子)对夫妻财产都具有不可控性。 在深圳,无论是“四世同堂”的大家也好,还是夫妻两人的“丁克”小家也好罢,男人(丈夫)们总是整个家庭收入的大功臣,而深圳的女人们很大一部门都会婚后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对丈夫的事业不闻不问,正是如此,丈夫也是牢牢掌握着所有绝大多数夫妻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即便是年轻夫妻所崇尚的AA制,丈夫的经济收入更是无法知晓了。如果说这种现象是我国国情所影响的话,而深圳则具有自己的特色,特别是深圳的家庭结构还具有极不稳定性,一旦夫妻反目成仇到了离婚的那一步,很多妻子都极有可能对自己丈夫这些年究竟挣了多少钱并不知道!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呼吁深圳的政府部门立法允许夫妻互查夫妻共同财产,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别让深圳的“妻子”们输了婚姻输了青春也输了钱财! 三、深圳比广州更有具有立法权优势,更应巧用立法权续特区优势,健全妇女方面的法律制度。

1992年,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地方立法权,30多年来,深圳的立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每年都会制定不少法规制度,而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我认为广州就要比深圳健全多了!去年八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深圳将继续擦亮立法“利器”,用好立法权,制定所需法规,制定出超前性、创制性的法规,促进深圳的新发展,继续保持深圳的特区优势。在这里,希望政府官员们能更多考虑妇女权益保障、婚姻方面的法规的制定!

早些日子,网络上有关“广州”“深圳”争论老大不休,而在立法方面,我们深圳 为什么就不能够向广州学习甚至超越广州呢?!现如今连广州都已经立法允许夫妻互 查共同财产了,我们深圳是不是更要利用自己立法优势也制定这样一些制度呢? 最后,无论从婚外情现象越来越严重来说,还是从深圳具体的某一个家庭结构来说,还是从婚姻中丈夫与妻子的角色来说,以及提升到深圳立法层面,作为一个普通的深圳人,我都希望深圳能够立法允许夫妻之间的财产互查!让深圳人的婚姻更加幸福,让深圳的家庭更加稳定! 本文新闻背景:南方都市报今日新闻:http://gz.oeeee.com/a/20091218/819075.html (特别申明:以上言论纯属个人意思,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如言语让有所不当,还请各位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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