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感悟:家务劳动工资化 那是对女性的侮辱…… – 分享日记

生活小感悟:家务劳动工资化 那是对女性的侮辱……

在我看来,“两会”讨论的应该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所谓的委员们,交上来的提案也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没想到,真没想到!是我不明白,还是这世界发展变化得太快了?张晓梅——全国政协委员,准备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的建议。

此言一出,仿佛在平静的海面上刮起了N级的台风。我这一介草民,都晓得医疗、教育、住房是咱们的三座大山。现在才明白,我这就叫做是“鼠目寸光”。张委员提出的议案,告诉大家什么叫做“高瞻远瞩”!这个议案搬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大量地引经据典。身为女性,却是越看越愤怒!

正如,讨厌专门整个“三八”妇女节一样。仿佛在昭告天下:你们,是弱势群体。反正一年到头辛苦了364天,专门拿出一天当做对你们的奖赏吧!谁要施舍?谁要怜悯?无论是什么社会形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人家不会因为你是女的,就会付出更多的酬劳。冠冕堂皇的理由,无非在找自欺欺人的借口。

回顾张大委员的提议,这到底是在维护女性权益还是在贬低女性地位?丈夫愿意付出工资,妻子就会倍加勤劳地从事家务?给10元,拖地;给10元,擦窗;给10元,买菜;给10元,洗碗……这还算是健康发展的家庭吗?丈夫与妻子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还不如雇佣钟点工来得划算,看厌了还可以随时换人呢!

个人认为,张大委员的提案严重扭曲了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实质关系。无法否认,“男主外、女主内”依然是最普遍的家庭模式。中国的城镇女性每周花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平均20小时,比男性的8.7小时要多近两倍。但并不能代表,丈夫就可以拿金钱来收买妻子。甚者,金钱是诱惑妻子从事家务的前提条件。

夫妻双方,情感的维系应该是爱。彼此的理解与尊重,是家庭得以团结和睦的基础。按照张大委员的说法,夫妻之间形同一种合作关系。以一方赋予另一方金钱,另一方出卖劳动力以获取相应的报酬。所谓的“精神家园”,无非是用来交换利益的场所。那么,“家”的意义是什么?还比不上宾馆来去自如呢!

拜托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别在一年一度的“两会”上浪费宝贵的时间。

“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老百姓真的会去关心这个话题吗?

张大委员希望藉此保障女性权益,估计广大女同胞会说:谢你了,我们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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