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洞房夜,被网红女邻居绿了……8…………
8
顾寻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荀小觅脑袋往座椅上一靠,双手抱胸闭上了眼睛:“云城风景美有风情,但天高皇帝远,自古以来就是鱼龙混杂暗毒滋生之地,我不管你是来干什么的,每天给我做好饭,别把我店里砸了,别妨碍我把棺材本赚回来就行。这地方,我是呆够了,等本钱赚回来我就走,你们爱咋咋地。”
来到云城之前,荀小觅是做导游的。她十九岁就开始做导游,一开始还是黑的,没证,就站在景点边招揽散客的那种,经常被城管像赶野狗一样赶,她当然就是那只被赶的野狗,拼了命地跑,不跑怎么办?不跑若是被抓了,那可是要吃看守所的饭的。
荀小觅聪明,会来事儿,在各个旅游景点能弄钱的事儿,什么批发廉价纪念品贩卖,什么倒卖门票,什么摆小摊儿,什么冒充村女出来卖传家宝坑那些专门想捡漏的有钱老头,什么倒卖走私门道的化妆品啥的,她基本都干过,导游证虽然是考的,但也是塞了钱才拿到了亮堂的证儿,当然揽活儿的时候,也少不了要行些门路。
这个社会,早就教会了荀小觅,世界上没有非黑即白的人,也没有非黑即白的事儿,白道儿上有灰线儿,黑道儿上也有灰线儿,人活着,明哲保身,对得起自个儿就行。
所以,她这句话,是在敲打顾寻,也是在表明自己的立场:来她店里做厨子可以,暗地里做其它事也可以,但不能影响她做生意,否则的话,她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二十年前,你多大?”顾寻从后视镜又扫了她一眼,这女人真是美得俗气,却又美得气定神闲。他来云城的目的,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他来查一桩陈年旧案。
“六七岁。”荀小觅还在闭目养神儿,二十年前,她好像懂事挺久的了,早已经明白了自己在家里与哥哥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始怀疑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了。
“北城三院碎尸案。听说过吗?”顾寻声音微沉,似在说别人的事,又似在说与自己切身相关的往昔。
“北城三院?”荀小觅睁开了眼睛,坐直:“你不是当兵的?怎么查起案来了?”
北城三院,是北城第三医科学院的简称,二十三年前,有一个大二女生失踪,几天后被发现已经被谋杀碎尸,尸体被整齐地分解切割成几千块,不管肉片还是骨头或者是内脏还是死者生前穿的衣服,都被码得整整齐齐,所有东西都被仔细地清洗过再分袋包装弃于北城三院周围三公里内的公共场所,多数是垃圾筒或者垃圾堆,死者的头颅,至今还没有找到……
说起来,这个案子真的很久了,直到现在都没查出凶手是谁,听说死者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写到这里解释一句,虽然这个案件的题材来自现实,但并非现实,这本小说所写的案件和人物都只是我为了写这本小说才虚构的,如与现实类似,纯属巧合。望周知。)
荀小觅之所以注意并且记得这个案子,是因为那个死去的女生死的那天就穿着一件红裙子出门。
正巧林森失踪的时候,也穿着他的新婚红睡衣,因为这个巧合,网上有好事者居然把林森失踪的案子和那个案子联系在一起了。
“你是因为林森失踪的时候也穿着红衣服才来我这里的?”荀小觅问完,又觉得不像。毕竟当年的案件地毯式搜索查了好几年,一点线索都没有,所以才成为了网络上热门的悬案。随后,她忽然坐直了身体睁大眼睛瞪着顾寻的耳侧:“那个女孩,姓顾。莫非……”
“她叫顾乐。是我养父母的亲生女儿。”
————
✅生活小常识|✅生活小窍门|✅健康小常识|✅生活小妙招✅情感口述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