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洞房夜,被网红女邻居绿了……111………… – 分享日记

小小说:洞房夜,被网红女邻居绿了……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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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清洁工作,乐叔做得十分仔细。

地下室右上方的墙角上,有几点已经发灰的血迹。乐叔盯着那几滴旧血迹看了一会儿,拖着受伤的腿,搬来一架梯子,仔仔细细地把那几处污迹都刮下来冲洗干净了。

清洗好一切后,他拖过来一个火盆,倒上了火油。

火油点燃,烈火熊熊地吞噬着空气,他看了那火一会儿,才转身从一个暗格里拿出一个小木箱。

小木箱打开,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排了一堆小剑,每一把都打磨得很光滑完整,就像精致漂亮的纪念品。

只是那质地,是骨头般的惨白,在火光下闪着诡异的光。

乐叔找了张椅子,在火盆边坐了下来。他将小木盒放在膝上,将那些小小的骨剑都拿出来仔细欣赏,他的表情很专注,即使有半边脸都是破碎诡异的,可他仍然在表露出一种满足的笑意,就像是小孩子在玩弄自己辛苦收集来的火柴盒或者限量版玩具之类的玩意儿。

那是用那些人身上的大腿骨做的。

当他发现自己的爱好与众不同后,他阅读过不少与杀人罪案有关的书籍。他看有一些人杀人之后喜欢收集很奇怪的东西,有的是牙齿,有的是头发,有的是某种器官,但好像没有人收集大腿骨的。

因为这骨头也没什么意义。

不过他很喜欢。他觉得人的腿骨真是长得漂亮。但拿着一根腿骨太费地方也费力气了。他喜欢做手工,又有的是时间,所以就会花时间把它打磨成一把小小的精致骨剑。

他们都有小小的区别,小到只有他自己才能辨认出来,那属于谁的腿骨。

木盒里一共有27根小剑。本来,应该有29根了。但是,第一根因为没有保存经验,遗失了。还有一根,当时他还没完全打磨好,忽然听到后山有响动,有个流浪汉差点闯入了他的后院,他去追那个流浪汉,剑不小心掉在藩王坑里找不着了不过,那把小骨剑不知道怎么的刺进了一个倒霉孩子的大腿,已经在J方手里了。

想到这里,乐叔握紧骨剑的手,不禁因为愤怒而微微攥紧:就是因为那个倒霉孩子大虎!令那把骨剑见了人,他现在才不得不把这些珍贵的收藏品毁掉!

幸好,那根骨头属于一个外地人,估计一时半会也没那么容易找着是谁的骨头。

即使J方不一定有怀疑到他,即使掉到藩王坑里的大虎不一定还活着,他还是得做好准备。

他一根一根地仔细欣赏那些骨剑,又恋恋不舍地一根一根地浸了火油把它们扔进了火盆中,一双阴鸷的带着冷光的眼睛,盯着它们被焚烧成灰。

此刻,琨城的JC局鉴证中心,荀战正一边刷手机一边抽烟。他在等待DNA鉴定结果。昨儿夜里,他和顾寻除了找到大虎,顾寻还趁给乐叔处理伤口的机会,收集到了乐叔的血液样本。

DNA,绝对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

琨城鉴证科的同僚很给力,荀战又催着,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荀战第一时间拿去与有犯罪记录的在编DNA档案做比对不管是案犯,还是悬案杀人现场留下来的DNA证据,都没有相似的。

这说明了,要么乐叔完全没有问题,要么就是,乐叔是一个极难对付的高智商高冷静度凶手。

普通人,大概会更倾向于前一种可能,乐叔做为一个可怜的毁容瘸腿独居于人群之外,还需要苏茕茕去救济的孤寡老人,怎么可能是高智商型凶手呢?

但荀战的直觉和顾寻很一致:乐叔一定不是普通人。

荀战自然不死心,他灵机一动,把乐叔的DNA放进了杀人案死者的DNA库里做比对,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乐叔和林森竟然是父子关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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