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小动态:“十七岁现象”未成年犯罪人数增多…… – 分享日记

资讯小动态:“十七岁现象”未成年犯罪人数增多……

未成年人近年来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而十七岁左右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居多数。据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统计,去年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4件179人,其中十七岁犯罪的有51件119人,分别占到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8.1%和66.4%。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多年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官介绍,目前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犯罪主体“十七岁现象”凸现。最近几年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学生、辍学少年犯罪明显增多,犯罪年龄往往集中在16岁-18岁之间。

“每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都存在学校、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失败。”检察官徐会生说。据调查,在临淄区检察院今年上半年受理的21件64人“十七岁现象”案件中,因父母离异、去世等家庭因素走上犯罪道路的有11人,占总数的17.2%;辍学在家或外出打工脱离学校监管的有37人,占总数的57.8%;常年游荡于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结交人员复杂的有51人,占总数的79.7%。

调查发现,放任自流、过分溺爱、随意打骂及家庭失和等类型的家庭最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这些家庭中的孩子也容易作为“问题少年”被学校和老师放弃,进而被推向社会,一旦在社会中受到不良文化、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后进生和在某一方面受到挫折的青少年所占的比例高达96.47%。

据介绍,与以前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偶发性强的特点相比,当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经过精心策划,有充分准备,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增多。劫持人质、非法拘禁、盗窃、抢劫、强奸、强制猥亵、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不断出现,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带有“帮会”“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共同犯罪,团伙内部有“老大”,有自己的内部规定、活动地点和活动习惯,作案时有明确的分工,作案后有意识地毁灭罪证,破坏现场,具备了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在一起未成年人团伙抢劫案中,14岁的主犯田某说:“我抢劫也并不是因为缺钱,很多时候我把抢来的钱从出租车窗撒出去,要的是那种感觉。抢到钱后有一种成就感,看到受害人紧张害怕觉得很刺激。”

检察官认为,不愿或不能承受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在困难、挫折和压力面前选择逃避,缺乏远大理想,没有追求,寻求刺激,是当前许多未成年人普遍存在、亟待解决的心理问题,极易导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燕丽说,一个性格完善、各方面优秀的孩子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共同培育的成果。在家庭中,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摒弃不良的生活习惯,营造和谐融洽的家庭生活氛围,讲究爱的适度;在学校中,对于有一些缺点的学生不能全盘否定,要对症下药,不能弃之不管,推向社会;同时,必须净化社会环境,查禁和防止“黑网吧”“黄赌毒”“口袋书”等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

————
✅生活小常识|✅生活小窍门|✅健康小常识|✅生活小妙招✅情感口述故事

本文标题:
文章链接:club.fxplus.cn
文章来源:分享日记
友情链接:✅女娲导航  ✅恋爱之书  ✅健康笔记  商务笔记  ✅健康杂志  ✅分享笔记  ✅健康社区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