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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小动态:警惕:青少年暑期犯罪增多……

多位从事青少年保护的专家指出,暑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峰期,同时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好时机。近期,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调查了解得知有近两成的未成年犯是在暑期失控,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

暑期犯罪之一:

叛逆交友,毒死奶奶

1985年小蔷刚出生,父母嫌她是女孩,就将她送了人。2000年6月的一天,小蔷的亲生姐姐忽然来到她的养父母家寻亲,小蔷就回了一趟亲生父母家。从此,养父母担心小蔷弃他们而去,家庭矛盾和冲突不断涌现。

养父母话里话外试探小蔷的真实想法,高兴时说:“我们把你抚养大不容易,真的舍不得让你离开。”当小蔷有过错时,他们则说:“你想把我们气死呀!不想跟我们过就明说!”小蔷心里恨透了亲生父母的抛弃,但养父母的话又深深地刺伤了她,本来性格内向的她,与养父母话更少了。

每天放学后她不愿回家,在外面混荡,还交上了男朋友,短的两三天,长的三个月。2000年冬天,为逃避养父母的唠叨,小蔷离家出走了,到男朋友家一住就是三天。养父母以为她回亲生父母家了,就不要小蔷了。为证明自己的冤枉,她割腕自杀,经抢救才脱离危险。小蔷说:养父母是我的依靠,他们骂我,我的心理无法承受,不想活了。

2001年暑假,年仅16岁的小蔷到一家餐馆里打工,缓解苦恼。在那里,她认识了男孩小东,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不久,小东以男朋友的身份,来到了小蔷的家里,遭到了养父母的强烈反对,并不许他们再见面。

为达到见面的目的,小东让小蔷在饭菜里放点农药。小蔷听信了小东的话,中午做饭时往菜里偷偷地撒入了农药,结果,奶奶中毒身亡。小蔷想尝尝味道,也中毒了,昏迷两天才脱离了危险。小蔷因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采访中记者发现:无法正常与父母交流和沟通走上违法犯罪的孩子,较为普遍。86.9%的未成年犯犯罪前喜欢与同学和朋友聊天,仅有7%的人能与父母经常聊天。73.5%的人感到与父母无法交流和沟通,78.3%的人谈恋爱寻求心理交流,甚至发生性关系,16.2%的人因叛逆离家出走。

由于家长缺乏与孩子心灵和情感上沟通和交流,对孩子思想和行为不了解,使孩子看似在良好的教育中成长,实际上早已经脱离正确的轨迹,当遇有适合犯罪滋生的土壤时,便走向犯罪道路。

针对这个问题,长期从事管教工作的金花副所长说:家长如果忽视孩子青春期的正常心理反应,最大的可能就是造成孩子强烈的逆反心理,甚至养成叛逆性格。所以家长一定要放下架子,真诚地与孩子交朋友,经常与他们沟通和交流,才能全面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把握孩子成长的正确方向。当然,要想让孩子向父母吐露心声,就得永远和他平等地交朋友,特别是在寒暑假期间,为避免对孩子的失控,家长更要多留意孩子的言行和交往对象,不妨每天各自聊一聊所作的事情及收获,有时间多陪孩子做一些健康有益的、他又愿意做的事情,以增加孩子对父母的情感,使孩子安全度过假期。

暑期犯罪之二:

心理失衡,泄愤杀人

小鹏出生在一个残疾人家庭,母亲长期卧床,父亲患有小儿麻痹,他在父母的吵闹声中长大,怕同学瞧不起自己,养成了自卑的性格。心灵发育逐渐走向扭曲,形成孤僻、自卑、精神苦闷、情绪萎靡的畸形人格。

上中学后,他与小马结成好友。小马父母本来非常同情小鹏,自从小马结交了一帮社会朋友,经常旷课、逃学、打架,学习成绩急剧下降时,小马的父母把责任推给了小鹏。小鹏每次来到小马的家里玩,小鹏的妹妹小琦都大骂他是残疾儿等不堪入耳的话,每遭一次辱骂,小鹏都愤怒地盯着小琦,恨不得将她撕碎。每次小马都劝他说:“我妹妹还小,不懂事,你不要理她。”在将近半年多的时间里,小鹏就这样默默承受着小琦对他的多次刺激,报复的心理也越来越重。

2002年暑假的一天中午,呆在家里烦闷不堪的小鹏去找小马玩,当他踏进小马的家门,只有小琦一个人呆在家里,面对小鹏的到来,小琦又骂不绝口。完全失去理智的小鹏,终于找到了报复小琦的机会,他奔进厨房举起了罪恶的屠刀,直到把小琦杀害为止。

监狱里,小鹏说:如果自己家庭和睦,有一个温馨的家,也许我不会走向犯罪;如果不自卑,不形成畸形的心理和性格;如果小琦能够善待别人,多一些包容和宽恕,我就不会对她产生仇恨;如果不是假期她一个人在家,我也没有机会向她举起罪恶的屠刀。

金花副所长说:失足的孩子都有一定的心理问题,一旦遇有适当的诱因,他们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就可能发生问题,甚至犯罪。小鹏泄愤杀人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所以,家长要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和心理,要善于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庭成长环境,使他们逐渐养成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和宽容的良好性格,才有可能在孩子失控的情况下,不出现问题。

暑期犯罪之三:

黄盘毒害,奸淫幼女

小夏上小学六年级的一天在学校门口闲逛,在倒卖光盘的小摊前,他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想看一看能否有自己喜爱的故事片,正当他毫无兴致准备离开时,贪财的摊主给他拿出了几张淫秽光盘。看着不堪入目的包装,强烈的好奇心,让他买走了其中的两张光盘。

小夏父母工作单位离家较远,每天很晚才能回家,小夏一个人在家,就迫不及待地浏览了起来,从此,这些乌七八糟的淫秽东西,成了他犯罪前经常吸食的精神鸦片。

升入初中后,小夏对淫秽制品更加喜好,只要父母不在家,就得看上两眼,白天上课看不了光盘,就跑到书摊上专门寻找淫秽书刊和画看,《婚外恋》、《一夜情》,他读起来津津有味,以至老师走到他的前面,他还说:“别闹,我还没看完哪。”老师没收了书,小夏被吓坏了,诚恳地保证不看了,并恳求老师不要将此事告诉他的父母。

但小夏没能履行诺言,没过多久又开始看了,也不能听进老师的讲课,满脑子都是淫秽的东西。他把父母给的早饭钱和零花钱都节省下来,不吃不喝,也要买光盘和淫秽书籍。2002年暑假的一天,白天完全脱离父母监护的小夏,看完淫秽光盘后,走在村里马路上,正好遇上女同学小靓,在生理的冲动下,他强奸了年仅十三岁的小靓,被判处八年徒刑。

未管所里性犯罪的少年占19.01%,看过黄色书籍或淫秽音像制品的达31.96%,他们都是利用父母对他们监护失控的机会,接触淫秽制品。他们年龄小,自制力差,又对事物充满好奇心。他们遭受黄色侵害时,无法自控,在脱离监护人的监护的情况下,一旦遇有时机,就有可能实施犯罪。未管所里有奸杀表姐的,有几个人轮奸幼女的,也有抢劫后,进行轮奸的。对孩子来讲说“黄毒猛于虎!”一点也不过分。

金花副所长谈到性犯罪的预防时说:孩子在青春期阶段,容易烦躁和冲动,最易接受不良的侵害,要远离黄赌毒。作为家长不要害怕,要正视孩子青春期的特点,注意对孩子不良心理的疏导,更要加强对他们的监控,尽量避免失控,正确引导他们平安度过青春期。从小就要正确引导他们可以接触什么,不可以接触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误的,使他们从小就能够明辨是非,培养起一定的自制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暑期犯罪之四:

沉迷网络,抢劫犯罪

15岁的女孩小嘉曾经是三好学生、班干部,从她上学那天起,父母就希望她将来升入重点中学,考上名牌大学。为此,家里给她购买了一台电脑学习,当时她只有小学2年级,只会在电脑上玩“大富翁”、“先剑奇侠传”等游戏,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游戏取代了她单纯的电脑游戏,1999年经父母同意她在家里上网玩起了网络游戏,至今谈起“石器时代”、“魔力宝贝”仍让她滔滔不绝。

网络游戏像长了魔力一样,她觉得一个人上网没有意思,开始逃学、旷课玩游戏,涉足于网吧,每天回家都特别晚,还经常骗母亲说学校补课,脱离母亲的视线。

当母亲发现后,没有加强对她的监护,而是将她转入了一所学生少、条件比较好一点的寄宿学校。然而,网上游戏的魅力远远大于母爱,她经常夜间翻过学校的围墙到网吧去,最终跳墙摔坏了腿。腿伤养好后,正赶上学校放暑假,母亲就将她一个人反锁在家里。

看到母亲伤心的泪光,她也不想再去网吧了,但当网友的电话打到家里时,她还是没能克制住自己,撬开门跑到了网吧,结果为支付网络的消费而抢劫犯罪,判刑五年。

未管所里,经常出入网吧的未成年犯占到44.9%。他们在虚拟的世界,寻找倾诉对象,结识了社会劣迹青年。这之中有29.3%的人直接导致了犯罪,第一次进入网吧年龄最小的只有八岁。他们大多对网络痴迷,对家庭叛逆。当经济无法支付网络消费时,游戏的魅力驱使他们铤而走险,不择手段,有的甚至把虚拟的网络游戏,搬到犯罪的现实中来。

金花副所长说:要解决孩子在假期里玩网络游戏问题,除家长要正面引导,积极与他们思想交流和情感沟通外,社会应适当增加孩子们的娱乐场所,他们需要活动的空间,这个空间需要国家和社会来提供。如免费开放学校运动场地,社会上的运动场、游泳馆等运动场所免费或低价对未成年人开放,社区配套建立篮球场等,使孩子们在假期有地方去玩,才可能有效地避免他们上网玩游戏,甚至去网吧。

暑期犯罪之五:

哥们义气,导致犯罪

小张从小喜爱武侠小说,对香港《蛊惑仔》的光盘更是如醉如痴,并不知不觉中模仿里面的“哥们义气”。1999年11月的一天,在学校门口他遇到了高中年级的小李,小李这天没钱买烟,到学校门口准备劫钱,他见小张出来,就上前问:“哥们,带钱了没有?借几个花。”小张很爽快,“带了,给你20元,不用还了。”小李见小张如此大方,就试探地问:“交个朋友吧!我叫小李。”小张不假思索地说:“我叫小张,走,我请你喝饮料。”随着交往次数的增多,他们成了好朋友,只要小李缺钱买烟,小张就大方地出手献上。

2002年7月底,小李父母想把破旧的房屋装修一下,小张得到消息后,早上6点多就骑自行车赶到了小李家中帮忙。晚上八点钟忙完后,就坐在小李的卧室里吸烟、聊天,夜间11点多才回到家中。第二天早晨6点,小李打电话给小张:你昨晚吸烟,把席梦思床烧了个洞,要赔700元钱。为筹集这笔赔款,小张就在马路上行抢,被判处四年徒刑。

女孩小红犯罪前是学生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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