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文学:深圳爱人(三)……
算了算了,别在这里假惺惺的,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别找什么借口。我有什么资格不要你去,我是你什么人啊,我们上过床吗,好像没有吧,就是上过也不敢啊,要是和你上过床的你都听,我看十个厉志也分身无术吧,对不对啊?
马晓晓“怦”地一声放下电话,一脚踢开脚边的京巴狗,坐在沙发上喘了一阵粗气,伸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说,老秦吗,我啊,在哪里呀,开会吗,忙啊,那算了吧,哟,方不方便呀,讨厌,行啊,格兰云天是吧,半小时后我准到,就这样了,啊,我马上来。
厉志听着电话里嗡嗡的回声,愣了一阵,放下电话,爬起来洗脸漱口。也难怪马晓晓生气,上个礼拜是赵越要开什么鸟笔会,跑去凑凑热闹,弄了一个大大的失望回来;这个礼拜又被临时通知,说在深圳的同学要聚一聚。两个聚会倒过来,他倒可以推掉赵越的笔会,反正那东东他从来不感兴趣,但同学聚会却没法推。好多年不见了,这些鸟人现在混得怎么样了,当年读书时那几朵班花校花现在是花还是草?这些都充满悬念。
如果性和婚姻没有捆绑在一起,他早把马晓晓弄上床了。还是原始社会好啊,就像《榴莲飘飘》里唱的那样: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人们光着屁股跑……。那时候性就是性,还没有套上婚姻这个枷锁。当婚姻成了性的交换品后,性的原初意义就被人们扭曲了,它的乐趣和奥妙也荡然无存。老总把马晓晓介绍给他认识时,那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分明是把她的终身托付给他了,他还敢轻举妄动吗?一旦上了她的床,就再也下不来了。其实如果他想结婚的话,马晓晓倒不失为一个选项,但他还不想在一张床上睡上几十年,至少现在还不想。他不是担心今后审美疲劳,而是压根儿就没想过结婚这档事儿。
这次同学聚会是临时定下来的。当年的校花刚从家乡来,找到在沙井的徐平,徐平就想把在深圳的同学都叫来,大家聚一聚。他知道自己的号召力还不足以请动某些人,就动了一番脑筋,把当年那些磁力强的男生、女生,彼此有点朦朦胧胧暧昧感觉的男女都通知到了,说某某某谁谁谁要来。没得到手的自我感觉今天混得好了,抱着一点阴暗心理来了;得到手的想看看光阴荏苒岁月如梭到底给彼此留下了什么,也许还抱有些许期望,也来了。这样一样,阵容就尉为壮观,聚积起了十多人。
徐平在新明珠酒店订了一个房间,众人围坐下来,徐平说,今天这顿饭是咱们男同学请女同学,有意见的请马上说出来。男人谁敢说不愿意?混得好的要表现一番,混得栽的也得撑撑门面。女同学们象征性地反对了几句便没了下文,除了刚从家乡来的校花有点不好意思外,其余的女同学都习以为常了。在深圳,女人吃男人是天经地义的,没有谁觉得不对,觉得不对的人她自己才不对。徐平看没有反对,又说,饭搞掂了,房间却没有,如果哪位有需要的话,自己去开房。众人乱哄哄地乐做一团。这次聚会顿时有了想象空间。
和所有同学都寒暄几句后,大家便把目标转向梦里见过无数回的男人女人。校花当年的魅力现在还可见一斑,虽说大家出于礼貌要多和她说上几句,但转向她的男人明显比其他女同学的多。徐平敲了敲桌子,大声说,各位,今天我徐平算是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把王晴请来了,这可是一慰很多人的相思之苦哇。校花名叫王晴,徐平这么一说,校花就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盯了几个女同学一眼。徐平又说,可你们这么多人围着王晴,她也应付不过来,你们也得讲个公德心吧,讲究个先来后到。王晴笑骂,徐平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徐平说,我倒没把你看成什么人,可有的人却总在梦中把你看成什么什么人了,厉志,对不对呀?厉志笑说,我怎么知道。一个同学说,说你呢,厉志,你的春梦里王晴出现过几次啊,为她换了几条内裤?
读书的时候,厉志有一段时间对校花很是来电。那时候校花还没有发育成校花,顶多只能算是校草,不知厉志怎地慧眼识“花”,穷追猛打,弄得校花上学害怕,周末回家、上学宁愿绕路走,也不从他家门前经过了。那时候厉志脸上长了一大堆疙疙瘩瘩的粉刺,看起来挺吓人,不像别的同学脸上那样光洁。同学们说这小子发育得早,我们还在看女同学脸红时,他就学会手淫了。
发育得早的厉志其实那时候根本没想到王晴后来会成为校花,只是在那物质匮乏的时代,能够作性幻想对象的实在少之又少,她每周都从他家门前经过,性幻想对象自然就锁定了她。她不从他家门前经过后,他悄悄跑到她家里,趴在后面的窗户偷看她换衣服。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天气太热,校花回家时衣服全湿透了,就脱光了身子,里里外外都换。厉志控制不住自己,把手伸进裤裆里,禁不住叫了起来,校花听见一声拉长了的怪叫,还夹杂着喘气声,扭头看见窗外有个人头,一声尖叫。厉志吓得腿都软了,迈不开脚步,想跑都跑不了。校花的父亲听见女儿叫声可怖,冲进房里,校花说不出话来,只把手指着窗外。父亲跑到房屋后面,将厉志捉了个现行。
回来后厉志给父亲一顿饱打,请了一周的假没去上学。好在两家父母都认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没有张扬开来,校花父亲把厉志送回去后,只叫父亲好好管教管教,没有大动干戈。家里的房子墙壁是薄薄的一层板壁,竹条夹成的,糊了一层泥巴,这边轻轻咳声嗽那边都能听见。邻居从父亲打儿子的训子词里听出一点苗头,加上天长日久的种种珠丝马迹,终于拼出了事件的完整面貌,渐渐传了出去。
后来王晴发育成了校花,大概是由于厉志看了她的身体,她对厉志有种异样的亲近感。谁她都可以不理,但只要厉志叫她,做什么事都愿意,包括给厉志洗衣服、抄作业、打饭。同学们说早知如此自己应该先剥光她的衣服把她看了,他们都认为厉志这下有戏了。谁知道一直到毕业,他们的关系都还是那样子,不咸不淡。后来校花嫁给邻镇一个书记家的公子,丈夫在父亲的提携下,也当了干部,在镇委里面混了一个小官做。
这顿饭吃下来,十四个人里放倒了九个,男男女女都有。大家都已年近三十,最小的也已二十四五了,已婚的、未婚的、有恋人的、无恋人的,都经历了一些人、事,把世态人情看得比原来透了,少了些扭捏作态。又喝醉了酒,把持不住,说话就大胆起来。而醉酒后说的话仿佛买的联程机票,事后不再确定的话,可以不作数的。一个人哭了起来,引来一片唏嘘。
只有校花比较寂寞,没有男人为她哭。高处不胜寒啊!徐平在心里叹息,人们都以为校花早被别人摘了,自己努力也是白搭,大家都这样想,就形成了一个非军事区。
聚会结束后,同学们各自散了。醉了酒的同学开了房,说好当晚还要再好好聊一聊的,过后却打电话说明天要上班,先走了。如果一个同学先走,那么过不久另一个异性同学也先走了。没有多少人结伴同行,几个从广州、东莞、惠州、珠海等地来的在校时埋头学习的好学生独自一人回去了。徐平说,别看他们现在人模人样的,走不到半里地,就要打电话约会了,咦,王晴呢?
王晴大大方方地和厉志一起走的。她丈夫家有个亲戚住在桃源居,她就住在她家。他们一路上聊着天,在西乡换乘548A,进了南头关,车停下来等客,王晴如梦初醒,问厉志这是到哪了,还有多久才到宝安?厉志说,宝安早过了,去我家坐坐吧,快十年没见了吧?王晴说,也行,还没见过嫂夫人呢,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厉志说,她还在娘家呢。王晴说,她娘家在哪儿?厉志笑笑说,我也不知道。
那晚厉志有些感动,他甚至想如果坐在身上的这个女子还没结婚的话,他愿意娶她为妻。沙发垫掉到了地上,厉志想把它捡起来垫在身后,被王晴阻止了。王晴把他的脑袋轻轻地放在沙发靠背上,乳房贴上了他的脸上。她像一摊水,将他全部淹没。恍惚中厉志回到了十年来那个夏天的黄昏,一个半大男孩躲在一间农舍的后窗下,地里的黄豆已经结果,毛茸茸的豆荚发出一阵阵带着腥味的清香,阴沟里的蚊子出来了,嗡嗡地在男孩的身边飞来飞去。屋里的女孩已经开始发育,胸前开着一对花蕾,没有开灯,夕阳从正门窗户射进来,在女孩身上涂上一层金黄。男孩甚至可以看见女孩身上滚动的颗颗汗珠,他的头有些昏眩,脑袋一下子胀得很大,像要爆裂开来,身子不是自己的了,全身发抖,牙齿格格打战,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叫,男孩的眼前开满了一粒粒金黄色的星星,他在这片耀眼的金星里晕了过去。
他们裸着身子抱了许久,王晴用乳房在他脸上蹭来蹭去。厉志没有说话,他有种想哭的冲动,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过这么美好的感觉,以前的种种快感,原来只是纯粹生理性的,就像人饿了想吃饭一样,和今天比起来判若云泥。王晴哭了,说,厉志,要是我们真结婚了,你说还能有这么好的感觉吗?厉志说,不知道。王晴说,我也不知道。
第三次结束后,王晴说,你比徐平强多了。厉志说,你和他做过?王晴说,不是,是他趁我睡着了干的,事后跪在地上哭着求我原谅,哭了半夜,你怎么啦,厉志?厉志觉得一阵空虚从脚底袭上来,慢慢地侵占了全身,像冬天里赤着脚站在地上一样。王晴哭着说,原谅我,厉志,我后来想又能怎么样呢,告他,谁能说得清楚?再说大家都是同学,撕破了脸,传回家去都不好。
王晴赤着身子找出纸笔,写下一个号码,说,我在东莞找到一份工作了,这是我的公司的电话号码,你要是还想找我,就打这个电话。厉志接过纸条,放在桌上。他再也没有找过王晴。后来听人说王晴离婚了,得知这个消息后,厉志犹豫了许久。多年前的那个傍晚,不久前的那个晚上,许许多多的事情一齐涌上心头。这时候,马晓晓正缠得厉志头疼,他想,要是找个人结婚,王晴也许比马晓晓好,可马晓晓似乎也不错。到底谁更适合自己呢?
徐平失业后找到厉志,说要进他们公司,笔试面试都过关了,求厉志在人事主管面前讲几句好话,因为竞争激烈,考试过关也不一定能被聘用。厉志不动声色,跟老总说他认识这个徐平,业务能力还可以,就是没有定性,最高纪录一年跳了八家公司。老总说,那他的忠诚度成问题嘛!
徐平到底没能进厉志那家公司。
马晓晓左手拇指有一层薄薄的茧,这是她长期发短信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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