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小物语:老公有外遇 怀孕38周的老婆该不该离婚?……
这周,我遇到了一位怀孕38周的准妈妈,她要离婚,因为丈夫在她怀孕期间有外遇。
发现小三
怀孕38周的老婆坚决要离
吴萍(化名)已经怀孕38周了,随时可能生产。在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她声泪俱下,“我那么辛苦地怀着孕,他却在外面养小三!哪个女人能够接受这种事!”
记者看到,怀孕38周的吴萍肚子很大,身材十分臃肿,面部和腿部都明显肿胀,大概因为哭了很久,眼睛也红肿着。她一手用纸巾擦眼泪,另一只手扶着肚子。她的老公晓春(化名)腋下夹着皮包,不停地在打电话,尽管吴萍一直在哭,他却没有看她一眼。
吴萍说,她是无意间从晓春的手机上发现端倪的,而且从两人的对话来看,他们在一起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从她怀孕没多久就开始了。“我发现他们的事情很久了,他从来没有跟我认过错,我们这种婚姻还要来干吗?”
对于吴萍的控诉,晓春并没有任何解释。他只是很冷漠地说:“她想离就离吧。”
看到吴萍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工作人员都替还没有出生的孩子难过。“你们现在离婚,孩子一出生就没有完整的家,这对孩子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你们要不要为了孩子再考虑考虑?”
吴萍哭着说:“我也不想这样,可是这样的婚姻继续下去也没有意义。宝宝生活在这种家庭肯定也不会幸福的。”
吴萍的父母也不停地劝她,希望等宝宝生下来满月以后再离婚,毕竟现在随时都有可能生产。可是吴萍依然坚定地要离婚,而晓春依然冷漠地说:“她想怎样就怎样。”
无奈,工作人员只能按照程序走。但是,他们对离婚协议书内容有争议,工作人员让他们回去协商一致后再来离婚。
专家怎么说?
――外遇并不是必须以离婚收场
嘉兴市慈恩婚姻家庭咨询公司总经理、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朱洁对吴萍的心理做了分析:“俗话说,女人怀孕是做十个月的皇后,女人怀孕后对未来有着无比的憧憬,小生命会带给母亲一种期待、幸福、喜悦和自信。可是,就在生活因你而忙碌、生命因你而精彩的关键时刻,却发现丈夫有小三,那种灭顶之灾的感觉会以极其强烈的方式把她推向深渊而无法应对,羞辱、愤怒、悲伤和无助……对她来讲可能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婚。如果为了一时痛快、解恨,冲动离婚,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来说可能是极大的不幸。”
事实上,在婚姻登记处,大着肚子来离婚的情况时常发生,记者就见过不少,老公有小三是最常见的离婚原因。对于这种情况,朱洁希望妻子们能够冷静下来,不要被气愤冲昏了头脑。“外遇并不是必须以离婚收场。婚姻是双边关系,一方出现问题,我们要反思,找出症结给予解决。这个男人是生理需要、逢场作戏还是喜新厌旧、道德败坏?作为孕妇来讲,婚姻出现危机,她必须考虑自己还爱不爱他,愿不愿意原谅他,要不要这个婚姻,孩子怎么办?不要让负面情绪积累成毁灭自己的心理能量,因为负面情绪会把我们逼向死角。离婚只是回避问题,并没有解决问题。所以,我们首先要找到一种良好的方法来释放这些不良情绪,找亲友或者专业老师,让他们在死角为你打开一扇门,为你提供心理上的支持,让你看到还有其他选择。当情绪梳理后,再来与丈夫对话,是不是真的要让自己的亲生骨肉来承受父母的‘相残’。”
记者旁白:
怀孕38周,却发现丈夫有小三,这婚离不离?如果是10年前的我,肯定觉得必须离,这不仅仅是爱情的问题,还是尊严的问题。但是现在的我,会先想一想这段婚姻是否还有幸福的可能。这取决于男人的态度,他心中是家庭重要还是小三重要?如果他只是一时糊涂,那么浪子回头,你们依然可以幸福。如果像晓春一样,不知错、不悔改,那么还是离吧,认认真真地离,离婚协议书上他该负的责任、该承担的义务都要一条一条写得明明白白,这不仅是给自己的保证,也是给孩子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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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且是由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就不受上述法律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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