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小动态: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突出,特别是20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日剧增,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成员的比例呈上升趋势,青少年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既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公安机关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而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通过对邹城市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违法犯罪低龄化。青少年违法犯罪所占比重大,年龄低龄化有相当一部分是十三、四岁的孩子,且逐年增多。2003年邹城市共查获仅20岁以下青少年作案成员79名,占所查获作案成员总数的11.2%;2004年查获20岁以下青少年作案成员121名,占总数的26.3%;2005年1月至7月仅半年多时间查获20岁以下青少年作案成员136名,占总数的32.6%;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抢夺抢劫侵财型。青少年违法犯罪动机主要表现为“贪利“,大多以侵占他人钱财为目的,得逞后伙同他人共同挥霍、享乐。在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查获的336名青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参与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犯罪的就有235人,占79%。(三)寻衅滋事暴力犯罪。青少年处于情绪不稳定阶段,辨别是非能力差,加之受封建亡命称霸观念影响,在作案中为了达到目的,手段残忍,不计后果,暴力性倾向日益明显,社会危害严重。据统计,在杀人、抢劫、故意伤害、强奸四类暴力案件的作案成员中,2003年青少年作案成员为11人,占当年未成年作案成员的13.9%;2004为17人,占21.1%;2005为35人,占25.7%。可见青少年参与暴力作案的人数逐年增多,所占比例逐年攀升。(四)哥们义气团伙作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表现为迷茫、空虚、自卑,对社会认知不足,特别是少年体力较弱,为了寻求“自我保护“和讲“哥儿们“义气,往往相互纠合,拉帮结派,凭借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有恃无恐,实施犯罪。五)违法犯罪向智能发展。近年来,青少年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开始频频出现,他们采用从报刊、影视作品中学到的一些反侦查手段,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具有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犯罪特点,给侦查破案带来更大的难度。
二、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及法制观念淡漠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未成年时期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发育成长阶段,他们接受信息速度快、范围广、内容多,模仿能力强。由于中国几千年封建道德观的潜移默化,加之受到当今社会商品经济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一些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畸形道德观不断发展和深化,“金钱万能“、享乐主义在他们心目中根深蒂固,成为束缚其思想健康发展的精神枷锁,导致一些青少年崇拜金钱、追求享受、好逸恶劳,把寻求刺激、吃喝玩乐作为人生坐标,其贪欲在恶性循环中不断膨胀,但由于受到文化水平、社会阅历等方面的局限,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漠,不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对自己的行为十分茫然,加之其自控能力差,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不择手段地去损害他人的利益、掠夺别人的财物,疯狂地作案,最终滑向犯罪深渊。此外,青少年普遍虚荣心强,他们为了获得团伙成员的尊重,在团伙中树立自己的权威,往往亡命称霸,在作案中胆大妄为,肆无忌惮。这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暴力化的重要原因。(二)教育失误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一是家庭教育失当。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初始、最主要的生活环境。人的个性及世界观、价值观等都是在家庭的潜移默化中形成的。因此,家庭结构是否完整、家风是否正派、父母管教方法是否得当,在很大程度上都直接影响着人的成长。大量的案例表明,不少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都与家庭的残缺、家庭教育的失当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因家庭纠纷、父母离异或家长忙于事务,孩子无人管教,无形之中将其推向社会,极易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邪路;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放任自流,从不管教导致其占有欲越来越强烈,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择手段地去掠夺;有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打骂训斥,导致一些少年儿童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性格古怪、乖戾,无法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学校教育失误。近年来,有的学校没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严重挫伤了一大批成绩较差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尤其是少数“双差生“,更是无心学习,他们对前途悲观失望,颓废堕落,有的破灌子破摔,甚至挺而走险。有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对“双差生“一有错误,轻则罚站赶出教室,重则记过或开除,这样就把一部分“双差生“推出去,使他们与社会上的流氓盗窃为伍,很快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脱节。三者没有形成相互衔接、协调一致的机制,从调查情况看,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大都是无工可干,无学可上,无事可做,到处流浪生活社会群体,为生计他们随心所欲,敢于冒险,什么事都可干出来。(三)不良社会环境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一是腐朽文化思潮的精神污染。由于青少年的个性和价值观念正处于形成之中,辨别力、免疫力不强,极易受到外来不良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乘虚而入,侵蚀着青少年有肌体,功利意识、唯利是、享乐主义、盲目攀比等给青少年的思想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时,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置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于不顾,将带有封建迷信、凶杀暴力、色情淫秽的影视书刊推向社会,强烈地腐蚀着青少年的灵魂,给他们埋下了违法犯罪的种子。二是社会保障机制弱化。青少年的特点表现为精神空虚、好动,他们需要社会创造丰富的精神文化成果去弥补其空虚。但是,当前我国很多地区文化体育设施欠缺。精神文化生活不能满足青少年的需要。三是社会控制不力。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严禁未成年人涉足的场所,但是一些人利欲熏心,对此置若罔闻,再加上社会管理失控,措施不落实,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四是公安机关打击不力。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陷入了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抓了放、放了抓“的怪圈。仅以我市为例,2003年至2005年,共抓获违法犯罪青少年336名,而判刑、劳教、少管、拘留的仅46人,占13.7%,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又重新回到社会,其重新犯罪率高。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高度重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存亡。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其违法犯罪,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筑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坚固防线。二加强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决纠正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素质平衡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衡量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效果的量化评估标准,加大考核监督力度,以增强教育实效。要改进教育方法,健全机制,切实做到家庭、学校、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成年人要努力提高自身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以优良的品德影响下一代,以循循善诱的态度教育青少年,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要针对青少年心理闭锁性和开放性并存的特点,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关心其心理变化,在他们感到空虚、苦闷、冲动和行为上出现偏差时给予真诚的启发、帮助,及时矫正其不良心理倾向,促进其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严防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将其推向社会;要努力创造条件来培养和锻炼青少年的独立自主能力,引导其形成稳定的个性和人格。三强化管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净化社会环境。要大力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堵源截流严历打击“六害“行为和非法出版活动,严防暴力、恐怖、色情文化的影视、书刊毒害未成年人;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禁止儿童学生进入不宜进入的公共娱乐场所,对那些只顾赚钱牟利而对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查重处。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化防控机制。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以社区党政组织为核心,吸纳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协调,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预防锁链,环环相扣地开展工作。针对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建立一支具有较高质量的社区联合志愿者帮教队伍,对那些具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入重点帮教,因人而异,对症施教。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对那些家庭无力抚养、无力管教、无力上学的青少年,政府要给予帮助安置就业,严防其流浪社会、成为犯罪的后备军。三是加大投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大各类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青少年有良好的活动场所;要向青少年奉献丰富的文化生活,确保其精神文化生活所需,严防其因精神空虚而流浪社会。
邹城市公安局徐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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